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的田径运动员对运动装备的要求很高,运动服必须能够减小风阻,运动鞋则一定要透气,舒适,减震,支撑力强。可是对于吉姆·索普来说,比赛时穿什么样的衣服和鞋子完全不重要,他太强大了,穿什么都能赢。
吉姆·索普出生于1888年,是印第安人的后裔,也是一位伟大而具有传奇性的运动员。他的运动能力惊人,橄榄球,棒球,篮球,田径,几乎无所不能。
1912年,索普代表美国参加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办的夏季奥运会,参赛项目是五项全能和十项全能。
在五项全能比赛中,他跳远,200米,1500米和铁饼都取得了第一名,标枪的成绩位列第三。标枪成绩不佳是因为他根本没练过标枪,只是在预选赛中投过一次。当时他不知道可以助跑,是站在原地把标枪掷了出去。即使被标枪成绩拖了后腿,索普还是毫无悬念地获得了五项全能的冠军。
一周以后,为期三天的十项全能比赛在倾盆大雨中开始。第一天,索普以11.2秒的优异成绩获得了100米跑的胜利。
第二天上午,1500米比赛开始前不久,索普发现自己的跑鞋不见了。他着急地问队友,谁有多余的鞋?
一名队友说自己多带了一双,虽然这双鞋比索普的脚小,索普还是把一只脚硬挤了进去。他又去垃圾桶里翻找,发现一只鞋,这只鞋比他脚大,他多穿了一只袜子,把鞋内的空隙填满。
穿着这双不成对的跑鞋,索普用时4分40秒,取得了1500米比赛的胜利。在接下来的跳高和110米栏比赛中,他同样是穿着这双鞋获得了第一名。
索普没想到,几个月以后,他被举报违运规则,两枚金牌被美国奥委会剥夺,世界纪录被判无效。
那个年代的奥运会秉承的是“业余主义”原则,不允许职业运动员参赛。1909年和1910年,索普曾经为了每周15美元的报酬打过半职业棒球,这种行为在大员中十分常见,不过,别人在比赛中用的是假名字,而索普用了真名。
索普承认自己有错,他请求奥委会看在他不是故意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对他从轻处罚。他在申辩信中说:
“我希望能得到原谅, 我只是一个印第安男生,不懂得这种事情。事实上,我不知道我做错了,因为我知道有其他大学生做过同样的事情,只是他们没有用自己的名字…”
奥委会在取消了索普的冠军资格之后,准备把金牌授予比赛第二名选手。但是第二名选手认为索普才是当之无愧的冠军,拒绝接受金牌。这两枚没送出去的金牌最后被保存在了一个博物馆里。
很多人为索普鸣不平,1982年10月,国际奥委会迫于多年的公众压力,同意将吉姆·索普的名字加入1912年奥运会冠军运动员名单。1983年,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将两枚复制的金牌亲自授予索普的女儿,而此时,索普已经去世30年。
奥委会给索普如此严重的惩罚,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印第安人的身份。如果索普不是印第安人,美国奥委会不会如此大张旗鼓地行事,白白放弃两块奥运金牌。他们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对印第安人的歧视和偏见使一些人无法面对索普获得巨大成功的事实,他们想方设法地要把索普打落尘埃。索普的跑鞋到哪里去了?是被人偷走了,偷鞋的人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强迫他退出比赛!
所谓“业余主义”原则,其定义包括“参加运动的人单纯是为了身体或者精神受益,全年的集训时间不能超过两个星期”,以及“不能利用名气做广告”。从根本上说,“业余主义”是对英国上层阶级体育精神的模仿,目的是防止中下阶层的人与贵族竞争,保护特权阶级免受挑战。
因为过于理想化,该原则的可操作性很差。规定不允许专业选手参加比赛,可是在1896年,一组专业的击剑选手被允许参加奥运比赛,因为他们被定义为“绅士”。诸如此类的例子有不少。
由于奥运历史上职业和业余运动员的分界一直模糊不清,导致受到“业余主义”原则限制的往往是那些高水平,出身低的运动员。这与奥运会“更高更快更强”的口号以及“公平竞争”的精神相矛盾。
艾弗里·布伦戴奇是唯一曾担任国际奥委会主席的美国人,也是“业余主义”的忠实拥护者。在他任职的二十年中(1952-1972),他拒绝接受任何要求为索普恢复荣誉的申诉。
布伦戴奇本人也曾参加了1912年奥运会五项和十项全能的比赛,是五项全能的第6名,十项全能的第15名,名次远在索普之后。
在布伦戴奇的心目中,索普必须被定义成专业选手,否则无法解释为什么自己的成绩远远不如索普。布伦戴奇认为允许专业选手参加比赛对于像他这样的业余选手极不公平,所以一定要狠狠处罚。
索普的一生充满苦难。他很早就成了孤儿,因为是印第安人的后裔,他从小就饱尝来自种族主义者的歧视和偏见。他退役以后生活贫困,为了生计不得不从事各种体力劳动。但索普从来没有自怨自艾,找借口让自己沉沦。在被宣布不是业余运动员后的一个星期,他和纽约巨人队签约,成为了职业橄榄球运动员。1920年,他帮助建立了美国职业橄榄球协会,并担任了的第一任主席,为橄榄球运动在美国的流行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正如索普自己所说:“它们(困难和逆境)不断出现在我面前,但也是它们让我不断前行。”